第一法院前院長受賄與控方激辯 庭審被迫中止

20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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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福仁(小圖)在庭審中否認受賄指控。(互聯網)
備受關注的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前院長潘福仁被控受賄一案,近日在江西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潘在庭上否認受賄指控,稱遭到刑訊逼供,質疑檢方查案程序違法。庭審中控辯雙方激烈對抗,充滿火藥味,最終庭審中止,需擇日再審。
公訴機關指控潘福仁在2003年至2017年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和職權,接受多名律師、企業的請託,在相關案件處理事項上提供幫助,另涉嫌在工程承攬、資產收購、人事安排等事項上謀取利益,並單獨或與其妻子郭新娣(擇日受審)、女婿王愷(已被判囚3年6個月),共同非法收受7名行賄人給予共約806萬元(人民幣.下同,約900萬港元)財物。
對於指控,潘福仁表示幫忙事宜中部分屬實,但僅承認收過其中一名水產批發交易市場負責人給予1000英鎊(約9480港元),否認其餘800多萬元的受賄金額。潘辯稱與前述行賄人「只有老朋友婚喪喜事、生病住院之間的人情往來」,並指全是小額互送,「金額從幾千元到1、2萬不等」。
另外,庭審開始時,潘福仁以遭受刑訊逼供、辦案人員非法取證為由,申請包括公訴人在內的南昌市檢察院整體迴避,但被駁回,他即情緒激動要求退庭,同時不許辯護人繼續發表意見、拒絕回答公訴人訊問,導致庭審3度被迫中止。
公開資料顯示,現年68歲的潘福仁,1981年進入法院系統工作,先後在上海縣法院、浦東新區法院、上海一中院、上海市高院任職;到了2006年出任上海市高院黨組成員,上海一中院黨組書記、院長,從書記員開始,晉升至正局級,並於2011年轉任上海市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常務副主任,直到2014年退休。
及至2017年7月21日,上海市紀委發布關於潘福仁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調查結果,指其涉嫌受賄犯罪,開除黨籍處分,取消退休待遇,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自潘被移送南昌市檢察院後,其家屬及辯護律師在網絡不斷呼冤,稱其在看守內遭到刑訊逼供,檢方查案程序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