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茶廣告訴訟案終審判決 加多寶向王老吉賠100萬人民幣

2019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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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涼茶品牌就廣告問題互告多年。(互聯網)
內地兩大涼茶品牌王老吉與加多寶的虛假宣傳糾紛案,迎來終極判決。最高人民法院周五(16日)發布終審判決,要求加多寶向王老吉所屬的廣藥集團、王老吉大健康公司賠償經濟損失10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13萬港元)。
今次終極判決包含3宗訴訟。除裁定賠償外,武漢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下稱:武漢加多寶)要立即停止在《瀟湘晨報》,發布包含「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標語的廣告;停止使用並銷毀所有印有「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加多寶」宣傳語句的產品包裝。此為終審判決。
這兩宗涉廣告標語的訴訟中,法院指加多寶所用的廣告標語沒有產生引人誤解的效果,未有損害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不構成虛假宣傳行為。
王老吉與加多寶的官司已持續多年,最先於2013年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一審。當時廣藥集團訴稱,加多寶廣告中極力推廣「王老吉改名加多寶」、「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構成虛假宣傳及不正當競爭。
當年一審判決中,法院指加多寶公司停止使用相關廣告語進行宣傳,賠償廣藥集團1000萬元(約1,130萬港元),同時在指定報紙、網站公開賠禮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