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父親地位謀利 「傘上之傘」公安副廳長之子遭提訴

2019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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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根達來涉嫌利用其父地位謀利被當局提起公訴。(互聯網)
被內蒙古紀委監委發文直斥為「傘上之傘」的內蒙古公安廳前黨委委員、副廳長孟建偉,今年6月因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而被開除黨籍,其子孟根達來日前涉嫌利用其父地位謀利被當局提起公訴。
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檢察院周四(12日)通報,該市鄂倫春自治旗人民檢察院依法以利用影響力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對內蒙古包頭市紀委監委派駐市政協機關紀檢監察組原副縣級檢查員孟根達來,向鄂倫春自治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經查,孟根達來利用其父孟建偉的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200餘萬元人民幣(約225萬港元)。他同時違反國家槍枝、彈藥管理規定,涉嫌構成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
據悉,孟建偉今年6月因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被開除黨籍,內蒙古紀委監委當時更發文披露他對家人失管失教,默許他們利用其職權影響力貪贓枉法,又與涉黑涉惡人員交往,插手干預有關案件,形成「家族式」腐敗。
另據內媒報道,孟建偉妻子、包頭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原主任科員劉麗萍,及次子孟根達來,在他落台兩日後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受查。其長子孟銀柱亦因開設賭場,並利用其父影響力成為其他賭場老闆的靠山而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