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5歲童撞跌致殘 男童家長罰賠13萬人仔

20190914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老人被撞跌在地,痛苦呻吟。(互聯網)
江蘇揚州一名金姓老人早前在幼稚園門口接自己孫女放學時,被一名5歲男童撞倒,導致其9級傷殘。揚州江都法院日前判處指,由於肇事小童家長疏於看管,放任孩子在幼稚園內奔跑,未有盡到監護之責,固應賠償受害人13.5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5.1萬港元)。
當日下午4時左右,剛好是幼稚園放學時間。一名5歲男童放學後,在校門外玩耍,不料撞到涉事老人。該老人事後送往醫院治理,被診斷右股骨脛骨折,需要做手術和住院。事後法院為其作司法鑑定,判斷為九級傷殘。
法院認為,除肇事兒童家屬外,幼稚園放學時間,園方未有安排人員維持秩序,所以幼稚園亦存在一定過錯;而原告在幼稚園內疏於觀察,導致與肇事兒童相撞,自身亦有責任。故法院宣判,事件造成的共30萬(約33.6萬港元)損失,由肇事方承擔50%,原告承擔30%而幼稚園承擔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