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漁船越界捕魚被罰120萬新台幣 繳清即被驅離

2019100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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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漁船。(互聯網)
福建籍「閩晉漁05123號」漁船早前涉嫌越界捕魚時,被台灣的海巡署澎湖海巡隊查獲。經調查後,當局事後向漁民裁罰120萬元(新台幣.下同,約30萬港元),並在漁民繳清罰款後,周五(4日)將漁船及漁民驅離出境。
海巡署指出,該艘漁船今年8月19日涉嫌在澎湖目斗嶼海域越界捕魚時被查獲,該漁船重約180噸,海巡署艦隊分署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處以罰鍰120萬元罰款。當局確認收取全部罰款,周五上午在澎湖海巡隊派遣巡防艇監控下,將該船及12位大陸船員驅離出境。
艦隊分署指出,澎湖海域今年迄今已查扣越界的大陸漁船共17艘,罰款金額累積達2455萬元(614.8萬港元),為艦隊分署今年至今裁罰總額的三分之一。該署強調,當局維護海洋資源與護漁的決心不打折扣,更宣示海巡保育執法絕不鬆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