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父死騙友人治喪費 殘障男被判拘75日

201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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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審理蔣男的案件。(中時電子報圖片)
台灣台北一名有身體殘障的男子去年訛稱父親過世,沒錢治喪,以及人在大陸,無法拿錢給房東、繳會費為由,先後向友人借錢共3.9萬新台幣(約9900港元)。但友人發現事主的父親沒死,他本人亦未有出國,遂提告詐欺。台北地方法院日前依2項詐欺取財罪判他拘役75日,罰款7.5萬新台幣(約1.9萬港元)。
判決指,蔣男去年9月向蕭姓友人謊稱其父過世,再佯稱要與家人分攤治喪費用需借錢,幾天後,蔣再向蕭佯稱治喪費用不夠,需再借錢,蕭亦答允。至去年10至12月間,蔣男另向劉姓友人訛稱他人在大陸,無法繳費給房東及繳會費,請劉幫忙轉帳匯款,劉陸續匯款至蔣男的郵局、銀行帳戶,事後蕭、劉發現蔣父仍在世,蔣男人在台灣,屢向蔣催討欠款未果,憤而提告。
法院審理時,蔣坦承所犯罪行,自稱從小受父親虐待,犯案後曾經輕生,並提供身心障礙證明及重大傷病證明卡。法官審酌蔣未與被害人和解,尚未還款,判蔣拘役75日,藉此警惕蔣,切勿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