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胞弟長期有嫌隙 8旬翁錯手殺人獲刑7年

201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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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翁上訴後獲法院減刑。(中時電子報圖片)
台灣高雄一名80歲老翁與60多歲的弟弟長期有嫌隙,老翁前年一氣之下以水果刀刺向弟弟腹部,導致對方身亡,法院早前一審依殺人罪判黃翁有期徒刑8年。老翁上訴至高雄高分院後,法官認為黃翁本意應不致死,且已賠償220萬元新台幣(約56萬港元),改以傷害致死罪判處7年零2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黃翁高齡80歲但個性暴躁,2017年7月上午前往弟弟位於三民第一公有市場的饅頭攤位談判,兩人一言不合大打出手,驚擾民眾,警方接報後到場調解兩人。黃翁隨後雖然返家,但仍嚥不下這口氣,拿取水果刀再度返回市場,一刀刺向弟弟腹部。
據調查,黃翁與弟弟長年因祖產、債務問題不合,刺死弟弟後遭警方依殺人罪移送。高雄地方法院一審認為,黃翁恐受腦部退化影響,一時氣憤才犯案,仍依殺人罪判有期徒刑8年。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黃翁僅刺弟弟1刀,動機只想造成傷害,沒想到造成死亡意外,最後改以傷害致死罪論處。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