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卖淫案主犯“太子辉” 申诉遭省高院驳回

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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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耀辉申诉遭驳回。(互联网)
内媒周二(15日)报道,广东东莞太子酒店老板梁耀辉,早前涉犯组织卖淫罪等被法院判无期徒刑,他及后不服判决申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然而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该院已于今年7月26日驳回了梁的申诉。
报道指,梁耀辉有东莞“太子辉”之称,他于1995年成立属五星级酒店的太子酒店,经营文艺演出、卡拉OK歌舞厅等业务,其个人财富曾高达20亿元(人民币‧下同,约22.6亿港元)。及后在2014年2月的东莞扫黄风暴中,众多涉黄场所被查,官媒更揭露太子酒店桑拿中心存在组织卖淫活动,且具有系统化培训,从体检医生到培训管理人员,人员配置几近“完备”,“桑拿技师”中更包括大量未成年少女。
2014年4月,梁耀辉被警方刑拘,检方随后指控包括梁在内的47名太子酒店员工犯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毁灭证据罪等罪名,其中梁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2017年8月,东莞中院在开庭2年多后作出判决,梁犯组织卖淫、串通投标、单位行贿3宗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46人也被分别定为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相关驳回申诉通知书显示,梁耀辉因不服判决而提出申诉,认为原审法院根据太子酒店的经营、人事、财务即认定其犯罪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即使他构成组织卖淫罪也非主犯,他亦未参与太子酒店桑拿中心的实际经营。
广东高院经审查认为,据书证记载及多名同案人供述,该桑拿中心自2004年至案发一直存在大规模组织妇女卖淫活动,而涉案人事晋升文书、包括代发技师贴士及桑拿部人员提成等财务支出单据等文件上,大多有梁耀辉的签名等;多名同案人及证人亦明确指证梁管理酒店,证据足以证实其是酒店的实际管理者且对桑拿部有决策权,是该案的决策者和控制人,属主犯,因此梁耀辉的申诉不符相关法律规定,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