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涉承辦傳銷「千人宴」 被罰6萬人民幣

2019102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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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涉傳銷案件作出通報。(互聯網)
廣西南寧警方周二(22日)就一涉傳銷案件通報,對市內承辦傳銷集會的酒店作出處罰。涉事酒店因縱容承辦傳銷集團的「千人宴」,終被罰款6萬元(人民幣‧下同,約6.8萬港元),南寧市首例就有關案件對酒店進行處罰的案例。
事發於去年2月11日,江南公安分局組織警力,成功取締轄區內某酒店一場大型傳銷集會,涉案金額3億元(約3.38億港元),刑事拘留49人,逮捕25人,教育遣返500餘人。
通報指出,涉事酒店無視傳銷集會的危害,公然及縱容承辦傳銷集團的千人宴。而涉事經營者明知其違法行為,卻因一己私利而選擇視而不見,協同作惡,最終一同被罰。
據了解,按《禁止傳銷條例》規定,為傳銷行為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保管、倉儲等條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處5萬至50萬元(約5.64萬至56.4萬港元)不等罰款,從而打擊為典型傳銷特徵的涉眾型違法活動,提供活動場地的經營性場所,並減少受害者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