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毒梟充當「保護傘」 柳州公安局前高層認受賄

2019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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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品初當庭認罪。(互聯網)
廣西柳州市公安局前調研員、刑事偵查支隊政委趙品初受賄案,周五(8日)在該市的城中區人民法院開審。趙品初被控收受52萬元(人民幣‧下同,約59萬港元)財物,並為當地大毒梟張加愛等的黑社會組織充當「保護傘」。趙當庭認罪悔罪,案件擇期宣判。
公訴機關指控,趙品初2005年擔任柳江縣公安局局長時,將下屬派出所的土建、裝飾等交由工程承包商鄧某承建。同年7月至2007年2月,縣公安局與鄧某有關係的工程公司簽訂了6間派出所的建設施工合同,趙事後向鄧收取10萬元(約11.3萬港元)感謝費。
2017年10月和去年8月期間,趙品初擔任市公安局刑事偵查支隊政委,先後兩次接受大毒梟張加愛的請託,幫助打探案情、為被羈押的涉惡疑犯說情,充當「保護傘」,收受張加愛給予的20萬元(約22.6萬港元)好處費,全部用於個人花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