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激情後偷拍辣妹裸照 台渣男被判囚8個月

2019111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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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男偷拍辣妹裸照被判囚。圖中並非當事人。(互聯網)
台灣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早前在夜店巧遇一名辣妹,兩人到旅館一夜激情後,黃男竟偷拍辣妹的裸照,當成獵艷戰利品傳給友人炫耀。未料友人竟把照片傳上LINE群組,結果受害女子崩潰提告。案件近日在台北地院審結,黃男犯妨害秘密罪被判有期徒刑8個月,另須賠償30萬元(新台幣.下同,約7.8萬港元)予受害女子,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黃男前年9月30日晚上在台北夜店HALO」與受害人飲酒後,兩人翌日凌晨到某旅館休息,並發生性行為。惟黃男在房內以手機偷拍受害人,並把照片傳給一名葉姓友人。其後,葉男將裸照轉傳至某LINE群組內,供群組內129名成員觀覽,碰巧受害女子的友人亦在群組內,受害人去年4月6日得知後,立即報警求助,並索償200萬元(約52萬港元)。
法官認為,受害人被黃男偷拍裸照,導致裸照遭流傳,造成身心受創、精神痛苦不堪,須藉助心理諮商、服藥才能維持生活、甚至幾度有輕生之舉,雙方事後未有和解,遂作出上述判決。至於葉男涉散布猥褻物,則另案處理,案件正由高院審理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