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前雙屍案翻案 台警當年疑捏造證據

2019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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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志宏(中)出庭,多人陪同打氣。(中時電子報圖片)
台灣台南市的郭俊偉與謝志宏在19年前,因姦殺女子和滅口目擊者,被判死刑定讞。台南高分檢檢察官林志峰日前翻閲案宗時發現疑點,遂於在周一(2日)翻案重審。謝志宏當庭喊冤,案件暫時休庭,等待法醫證詞再作判決。
林志峰早前發現一份未曝光的謝志宏自述手稿,今年3月決定讓謝出獄重啟調查。他期間詢問警方鑑證專家藍錦龍,藍表示以手上的證據,郭俊偉可能在說謊,謝應該未涉案,並認為當年辦案警員可能捏造筆錄,陷害謝男。
案件發生於2000年6月,郭俊偉帶同謝志宏在歸仁區姦殺剛認識的陳姓女子,再將目擊案件的張姓老農滅口,陳女身中48刀、張翁身中5刀。謝志宏的委托律師表示,郭俊偉供述案情卻與法醫事後相驗結果不符,懷疑郭俊偉編造供詞。
郭俊偉則表示,謝男當年認為自己比較年輕,要求兩人各扛一半罪刑,但律師質疑「郭怎可能同意幫剛認識兩天的人扛罪?」高分院法官最後擇期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