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軍退將收捐款助馬英九競選 違政治獻金法入獄2年半

2019120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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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文山被判入獄2年半。
台軍退役中將羅文山涉收受香港博士許智明逾16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78萬港元)捐款,部分用作幫助前總統馬英九競選連任,其餘100萬元(約113萬港元)自己私吞。台北地方法院周二(3日)判處羅文山違反《政治獻金法》、干犯業務侵佔罪罪成,入獄2年半、褫奪公權2年,案件可上訴。
案情指,羅文山被控在2008至2012年間以「中華黃埔四海同心會」名義,分3次收受上述款項,且未於2個月內辦理繳庫及向監察院申報,違反《政治獻金法》中不得收受港澳居民政治獻金的規定,他將錢轉入個人銀行帳戶也觸犯業務侵佔罪。羅辯稱款項是幫馬英九刊登廣告,故不應受獻金法的規範,他對侵佔款項指控則未有詳細回應。但法院拒接受解釋。
83歲的羅文山在台灣陸軍官校畢業,曾任台軍裝甲51旅旅長、駐美武官、機械化109師師長、裝甲兵訓練司令部司令兼裝甲兵學校校長、第6軍團司令、聯勤總部副總司令,以及國民黨黃復興黨部副主委兼四海同心會會長等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