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近5億人民幣 內蒙古人大常委前副主任邢雲判死緩

2019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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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雲(中)被判死緩。
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邢雲受賄一案,周二(3日)在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邢雲因受賄4.49億元人民幣(約5億港元),被判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死刑緩期執行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受賄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邢雲當庭服判,不上訴。
邢雲在任官期間利用職權多次幫助他人職務提拔、調整;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職務調整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並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
法院指出,邢雲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案機關尚未掌握的絕大部分犯罪事實;檢舉他人的犯罪問題,具有重大立功表現;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減輕、從輕處罰情節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故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