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航遞件盼獲准復飛 民航局下周一審議

2019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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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綱維離開地檢署時接受台媒採訪。(中時電子報圖片)
台灣遠東航空公司(遠航)財困事件持續發酵,董事長張綱維周五(13日)晚上被台北地檢署傳喚到案說明,經偵訊後,檢察官諭令張綱維限制出境、出海。而遠航因無預警停飛遭交通部民航局開罰300萬元新台幣(約79萬港元),並可能報請交通部廢止其民用航空營運許可證,遠航周五向民航局提交陳述書提出復飛,民航局周六(14日)證實已收到陳述書,並將於下周一(16日)開會審酌。
交通部表示,遠航是否能恢復營運,尚須確認其違規事實在法律中是否有空間,並確保其有能力維護飛行及財務安全,具備保障消費者與員工權益的能力。交通部長林佳龍周六出席桃園機場觀景台啟用典禮時表示,交通部已要求遠航妥善解決旅客及旅行社的賠償問題,並保障員工權益。對於遠航能否復飛,林強調該公司長期積存問題,並非單純引入資金可解決。
張綱維周五離開地檢署時接受台媒採訪,強調大家都希望遠航永續經營,他會繼續努力;又指檢察官傳喚他是想了解遠航事件,他已向檢方釐清公司主管一些「急就章」的行為。
台北地檢署指出,台灣的民航局周五發函通知北檢,指已依《民用航空法》第112條第4項對遠東航空開罰。檢方為了解遠航相關負責人有否涉嫌違反《民航法》第48條第3項,及觸犯第110條之3的「擅自違法停業規定」,因此傳喚張綱維說明。
北檢強調,為確保案件後續偵查及追訴,以及民航局與遠航後續協調處理、旅客疏運和《勞基法》等與公眾權益有關事宜,檢察官對張綱維作出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強制處分;檢方將加強檢查遠航的營運財務狀況,如發現有不法事情,將迅速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