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樓未經同意展示客人寫真 恐侵肖像私隱權

2019121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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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未成年拍下的寫真遭影樓擅自使用。
重慶市一名未成年女子今年3月前往渝中區石油路附近一家影樓,拍攝了一輯寫真。本月初她再到影樓打算拍照,卻發現自己的照片在未經其同意下,被放進影樓的電子相簿供人參照。有律師認為,影樓的做法已侵犯女子的肖像權和私隱權。
女子小李(化名)向內媒記者表示,影樓不但未經其同意便給顧客展示她的照片,更未對她的面部和身體進行遮擋處理。根據她提供與影樓負責人的通話錄音,影樓負責人表示,小李的照片之所以被放進公司電子相簿,是因為公司監管不嚴格。該負責人又稱,正常情況下,會與客人簽訂照片使用協議才使用授權照片,承認小李的照片被利用是意外,公司已將照片刪除。
剛滿18歲的小李,拍攝涉事照時仍未成年。據記者向重慶百君律師事務所的田小江律師了解,影樓的做法不僅侵犯了小李的肖像權,還侵犯了未成年人的私隱權。律師又指,小李現在有權要求影樓停止侵權行為,並對她作出賠償。如事件對她精神造成損害,小李更有權要求影樓支付經濟賠償金。
小李與影樓交涉過程中,曾要求對方賠償2200元人民幣(約2500港元),惟影樓不同意。記者之後聯絡影樓負責人,對方卻表示只會跟小李本人溝通。目前小李已決定向法院起訴影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