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節市前副市長受賄逾千萬人民幣 判囚10年半

20200115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羅建強受賄罪成被判囚。
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就畢節市委前常委、前副市長羅建強受賄一案一審宣判,羅建強因受賄1319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515萬港元),被判有期徒刑10年6個月,罰款100萬元(約113萬港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布的《羅建強受賄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57歲的羅建強在任期間,連續18年收受禮品、禮金,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宴請等受賄事實35宗,期間,他更收到2瓶茅台年份酒、24瓶國宴茅台酒,受賄數額過千萬元。
法院認為,羅建強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其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通過自己或者其妻子白某非法收受賄款,數額特別巨大;但羅建強在被採取措施後,除主動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實,又向辦案機關檢舉揭發他人犯罪,經查證屬實,具有立功表現,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
此外,羅建強的親朋好友退繳贓款301萬元(約345萬港元),且願意將其與妻子名下房產抵作贓款予以退繳,羅建強認罪、悔罪,態度較好,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院根據他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