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副省長李謙職務違法兼涉受賄 開除黨籍公職

20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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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謙被開除黨籍及公職。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周三(22日)通報,河北省政府前黨組成員、副省長李謙,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已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經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李謙開除黨籍、公職處分,終止黨代會代表資格,並將其涉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通報指,李謙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參加超標準公務接待;收受禮品禮金,從事營利活動;在房地產開發、工程項目承攬為他人謀利,收受巨額財物;生活腐化,搞錢色交易。
現年59歲的李謙是河北晉州人,曾擔任河北省石家莊市郊區區委書記、石家莊市裕華區委書記、保定市宣傳部部長、保定市市長、衡水市市委書記,2017年3月起出任副省長,在去年8月因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