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副省長涉嫌受賄 被最高人民檢察院逮捕

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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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李謙(圖)。
最高人民檢察院周五(14日)宣布,決定逮捕河北省及內蒙古自治區多名涉嫌受賄的前官員,當中以河北省前黨組成員、副省長李謙的職位最高級,他已於較早時被開除黨籍及公職(雙開)。
中紀委上月指,李謙涉嫌在房地產建設開發、工程建設項目承擔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取巨額財物,以及生活腐化,搞錢色交易。內蒙古通遼市委前書記傅鐵鋼;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前副秘書長、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自治區政府前參事包廣林;內蒙古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前黨組成員、副廳長李志民;內蒙古醫科大學紀委前書記馬仲奎,亦分別涉嫌受賄,被最高人民檢察院逮捕。
此外,福建省人民檢察院表示,三明市委前副書記黃建平,涉嫌受賄、挪用公款及濫用職權,因此決定逮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