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警二代身份逃過死刑 孫小果作惡多端終伏法

202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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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小果終伏法。
雲南昆明黑社會組織首腦孫小果曾因強姦罪判死刑,但憑「警二代」身份得以死裏逃生,出獄後明目張膽變成夜場大佬再次犯事。孫小果案引起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關注,案件經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重審,維持一審死刑。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於周四(20日)處決孫小果,行刑前安排他與近親見最後一面。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於去年12月23日判處孫小果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及沒收全部財產,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認為,孫小果在強奸犯罪中,強姦婦女多人,當中包括未成年少女,犯罪手段極其殘忍,情節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依法應當予以嚴懲。最高人民法院於本月12日裁定,核准對孫小果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及沒收全部財產。
孫小果於1997年4月至11月因犯強姦、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罪,翌年被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裁定執行死刑。惟1999年案件於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改判孫小果死緩。及至2007年9月,省高院再改判孫小果有期徒刑20年。
由於審判過程中審判人員涉嫌受賄、徇私舞弊,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去年7月決定再審。案件同年10月開庭並於同年12月宣判,維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1998年一審對孫小果的死刑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