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初期診斷標準嚴苛 致大量漏診

202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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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排標準》把「華南海鮮市場接觸史」列為診斷的必要條件。
新型冠狀疫情蔓延迅速,輿論普遍認為與疫情初期政府瞞報、漏診有關。內地傳媒周三(19日)報道,武漢市衞健委在今年1月疫情初期階段,曾編印相關醫療救治工作手冊,但當中兩份對於新冠肺炎的臨床標準存在差異,其中一份更把「華南海鮮市場接觸史」列為診斷的必要條件。評論質疑,當局最初的臨床診斷標準太嚴苛,導致大量病人漏診。
據報道,在國家衞健委上月15日第一版《新冠肺炎診療方案》出台前,武漢市衞健委曾編印《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醫療救治工作手冊》,手冊收錄《診療方案》和《入排標準》的臨床標準差異極大;《診療方案》規定患者只要符合發燒、具有肺炎的影像學特徵、發病早期白細胞總數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細胞計數減少及經抗菌藥物治療3天,病情無明顯改善或進行性加重4項,即可定義為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如華南海鮮市場暴露史或病人接觸史,則滿足前三條即可。
惟《入排標準》規定,患者的臨床表現與上述4項基本一致,且必須自去年12月1日以來,長期在華南海鮮市場工作的商戶、僱傭者和工作人員,或發病前兩周內曾在海鮮市場工作3小時以上者、或與符合病例定義者共同生活、居住、學習、陪護、同病房的人員等。
報道引述武漢大學中南醫院深切治療部主任彭志勇指出,《診療方案》是湖北省專家組和國家衞健委首批專家組一同編制,惟《入排標準》則是之後由武漢市衞健委編制,武漢很多醫院都按《入排標準》進行診斷。惟他坦言,從事後來看,《診療方案》的病例定義較穩妥,「不太能理解武漢市衞健委為甚麼又要畫蛇添足」。
及至上月15日,國家衞健委發布第一版《新冠肺炎診療方案》,對確診病例的臨床表現定義沿襲上述《診療方案》的相關表述,流行病學史的內容則定義為「發病前兩周內有武漢市旅行史,或武漢市相關市場,特別是農貿市場直接或間接接觸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