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泰國女赴台違家居隔離 罰款30萬新台幣
2020033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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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衞生局對該名女子罰款。(中時電子報圖片)
一名泰國女子早前入境台灣苗栗縣後,原應該家居隔離14日,惟她以需到台北辦事為由,隱瞞有關防疫部門,離開住所。苗栗縣政府衞生局周日(29日)對該名女子罰款30萬新台幣(約7.9萬港元),並向台灣的行政執行署和移民署申請,強制執行及限制出境。
泰國女子在本月18日以觀光名義入境台灣,需在指定住所進行14日家居隔離,惟她在上周日(22日)乘搭友人的私家車到台北辦事.防疫部門發現她的綁定手機位置異常,到她的住所巡查時發現其並不在家。
警方接報調查發現,該女離開9個多小時後返回苗栗住所。防疫部門按照隔離人員離開住所6到24小時之間,按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作出上述罰款。惟該女的觀光簽證將於4月1日到期,衞生局遂向有關部門申請管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