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開設賭場聚眾鬥毆等罪 廣州「黑老大」判囚17年

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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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現場。
廣東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周三(15日)就一宗涉黑案件一審宣判,首被告張嘉威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開設賭場、尋釁滋事、聚眾鬥毆、強迫交易、行賄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並沒收財產50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558萬港元)和罰款170萬元(約190萬港元);其餘24名被告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年至12年不等。
經法院審理查明,張嘉威從2015年7月開始,利用其成立的「駿盈公司」作為據點,糾集社會閒散人士以「踩場」等方式打擊競爭對手,壟斷南沙區黃閣鎮一帶的非法賭場;同年8月,張更糾集數十人實施一宗群體暴力犯罪,自此以張嘉威為首的犯罪團夥,逐步形成骨幹成員穩定、層級分明的黑社會組織。
該組織不但開設賭場,且涉及多宗尋釁滋事、聚眾鬥毆、強迫交易、非法傾倒瘀泥等犯罪活動,又添購刀具等武器,為組織實施暴力活動提供保障,稱霸一方,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
法院認為,該組織架構穩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固定,人數眾多,層級分工明確,有固定的聚集場所,通過犯罪活動獲取經濟利益,為非作歹、欺壓殘害百姓,遂根據各被告的犯罪事實、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