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提案:食用野生動物及寵物 罰拘留10至15日

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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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華南海鮮市場出售的野生動物。
野生動物被指是新冠病毒的源頭,武漢市日前發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通知。全國人大代表朱列玉亦提交一份關於修改《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議案,建議對食用野生動物和寵物者,處以10至15日拘留,並罰款1000元人民幣(約1088港元)。
朱列玉表示,國家疾控中心曾於今年1月22日表示,新冠病毒來源為野生動物,而人與動物密切接觸的重要原因,包括是存在食用野生動物與寵物肉的市場需求。因此,必須切斷需求源頭,管制食用野生動物與寵物的行為。
近年,內地食用寵物的行為備受爭議,朱列玉在議案中提到食用寵物的安全問題。他以狗肉為例,內地大量狗肉是盜竊他人寵物所得,非法業者經常從山東及河南等地,向廣東和廣西輸送盜竊狗隻,已形成盜竊、收購、運輸、屠宰、返銷乃至偽造文書的黑心鏈條。
朱列玉指出,中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野生動物資源進口國之一,但野生動物的非法貿易在國際上僅次於走私毒品,是全球第二大走私對象。即使中國早在1989年制訂《野生動物保護法》,但獵食野生動物仍屢禁不止,其主要誘因包括有人喜食野味;有人認為穿山甲能防癌解毒,天麻燉貓頭鷹去偏頭痛等具藥用、保健功效,導致保護法未能有效限制。
今年2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朱列玉認為,《決定》在法律層面徹底規制、禁食野生動物上踏出第一步,為鞏固既有政策推動結果,確有必要在《治安管理處罰法》增設禁食野生動物與寵物的相關規定,徹底粉碎「捕獵—運輸—販賣—消費」的野生動物的黑色利益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