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多國及地區設叛國罪 最高判死刑

2020063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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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港區國安法」至今未公布法律草案條文,當中刑罰的尺度備受關注。資料顯示,中國、美國、英國、澳洲等國均設有多條有關叛國罪的法例,當中在中國及美國犯下《叛國罪》的最高刑罰是死刑。另有消息指,「港區國安法」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
在美國,《刑法》第2381條訂明,凡是效忠美國的人,若他們對美國宣戰,或是依附於美國的敵人,並在美國或其他地方給予美國的敵人幫助,即犯叛國罪,將被處以死刑,或將被監禁不少於5年及處以不少於1萬美元(約7.8萬港元)的罰款,並且不能在政府中擔任任何職務。
英國有一有條至今仍有效的古老法例《1351年叛逆法》(《叛逆法》),涉及威脅國家穩定或存續的行為,包括發動戰爭、意圖殺害君主等,最高可判處死刑。法例條文其後多次作出修訂,直至1998年修例後把有關最高刑罰改為終身監禁。
加拿大亦設有叛國罪,《刑法》第46條規定任何人密謀叛國或以武力或暴力為目的推翻政府或省,在戰時狀態下即被判終身監禁,一般情況下則最高為14年監禁。法國的《刑法典》第411-2條至第411-11條亦定明叛國罪,其中第411-2條規定禁止將屬於法國部隊及國家的軍隊移交給外國組織,違者將判處終身監禁。
澳洲《聯邦刑事法》第80.2條規定,任何人敦促其他人以暴力或武力去推翻聯邦憲制或澳洲政府或任何澳洲法定機構皆屬違法,最高刑罰7年。該法第24AA條(1)(a)規定,任何人意圖作出革命或破壞行動來推翻聯邦憲制或以任何武力或暴力推翻聯邦政府或各省政府,可判處終身監禁。
至於德國,《刑法典》第81條規定,凡企圖以武力改變德國憲法或任何一邦憲法者,可判處終身監禁或至少10年刑期。而西班牙的叛國罪刑期可最高判囚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