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網上借貸1000元人民幣 逾期不還被列「老賴」

2020073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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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二中院近日就向男借貸逾期不還作出裁決。
重慶奉節縣一名向姓男子在網上借貸1000元(人民幣,下同,約1122港元)後,逾期不還近日被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為失信被執行人。法庭指向男在到期還款日後未按照約定償還任何借款本金和利息,經財產調查後,認為向男是故意不履行還款責任。
案情指,事發在2017年11月,向男通過手機軟件借款1000元,借款期限為1個月。按照協議,他需要在約定期限還款本息共1010.5元(約1134港元)。但到期後向某並未歸還任何款項,所以借款人在當年12月向浙江省衢州仲裁委申請仲裁,最終裁定向某須支付本利外,還需支付逾期還款利息及仲裁費。
由於向男執意不還,於是借款人再向重慶市二中院申請強制執行。二中院最後鑑於向男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所以列向男為失信被執行人,他的個人信貸紀錄將會永遠受損。
據規定,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不得有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等場所進行高消費活動,以及不可購買任何不動產及房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