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黑惡成員結「乾親」 警員受賄等罪成囚6年

2020080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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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於蓬安縣法院宣判。
四川南充市西充縣一名賈姓警員被指與黑惡勢力團夥成員結「乾親」、「兒女親家」,充當保護傘,並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7.9萬元(人民幣,下同,約8.8萬港元),周五(7月31日)於蓬安縣法院因受賄等罪成,一審判囚6年,並處罰金10萬元(約11.2萬港元)。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賈男在晉城派出所工作期間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利;在辦理刑事案件期間收受他人賄賂,徇私枉法,故意包庇明知是有罪的李某組織成員;積極與李某拉攏司法工作人員尋求庇護;主動為遭到查禁的李某組織成員出面說情,並採取利誘手段欲得到關照;不依法履行警察職責,不及時制止、報告李某組織成員的違法犯罪行為,放縱其違法犯罪活動。
另外,2009年以來,賈男擔任西充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稅偵大隊大隊長、法制辦主任等職務期間,與有「鐵哥」之稱的李某以結「乾親家」等形式勾結,為其黑惡勢力團夥充當保護傘,以從中獲利。最終,賈男因犯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處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