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漢乘巴士拒戴口罩 拳打司機判囚3年3個月

2020080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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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男(右)遭拳打後,在座位打電話報警。
廣州一名李姓男子早前在酒後乘搭巴士,惟上車時拒絕按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戴口罩,更捶打出言勸導的王姓司機頭部。案件近日在廣州市從化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李男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3個月。
事發於今年4月21日上午10時,李男酒後坐上從化區的一輛巴士,惟因沒戴好口罩,王男出言勸告戴好口罩。當巴士行駛至人員、車輛密集的七星體育館附近時,李男突然離開座位走到司機位置旁,指王男大罵,並朝其臉上打了兩拳。後者見狀,趕緊煞車並拿起手機報警,惟期間李持續捶打王的頭部,並破口大罵要求下車。
李男見司機拒開車門,遂摘下車窗旁的安全錘,用力敲破車窗試圖逃走;但他見車窗破洞不大,又走到王男身旁,再向其頭部打了幾拳後回到座位。據巴士閉路電視畫面顯示,李男共捶打司機16拳;經鑑定,王男的傷勢構成輕微傷,被李損壞的玻璃價值409元人民幣(約460港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無視國家法律,在巴士行駛過程中,毆打司機並致其輕微傷,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遂依照規定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