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坐26年冤獄與家人團聚 擬申請700萬人民幣國家賠償

202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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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表示自己承受了常人難以忍受的痛苦。
江西南昌男子張玉環26年前涉嫌故意殺人案,江西高院於周二(4日)再審宣告其無罪,成為公開報道中被羈押時間最長的伸冤者。張無罪釋放後,返回家鄉與家人團聚。張的代理律師尚滿慶表示,將幫助他申請約700萬元人民幣(約791萬港元)國家賠償。張又表示,希望政府能幫他解決住房問題,讓其有個安身之所。
張玉環回到闊別近27年的江西南昌進賢縣枕頭嶺張家村,獲母親、前妻和兩名兒子迎接。他當晚接受內媒採訪時表示,曾想過自己會有平冤的這一天,「正義會遲到但是不會缺席」。由於其老宅已經坍塌破敗,他希望政府能解決住屋問題,可在家中孝敬母親及照顧兒子,補償多年來兒子和父親的責任,「還希望政府把我的田、兒子的田、孫子的田都分給我。
張玉環又指出,在監獄中寫過500至600百份申訴狀,受了很多委屈,但事情已經過去了,接受辦案單位的道歉,「在南昌監獄聽完宣判後,我被帶到了一間屋子,裏面有20來個省、縣、鄉的領導,其中一個領導作為代表向我道歉了,他說,我這個案子出現了很多司法漏洞,國家有責任,跟我說了對不起」。
經歷20多年的冤獄,張表示自己承受了常人難以忍受的痛苦,失去了的青春年華有錢都挽回不了。他將委託律師來代理申請國家賠償,讓自己與家人過養老日子,彌補為他付出的兄長,並稱:「希望政府能考慮我的苦情,解決我的住房問題,讓我有地種。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早一點將賠償給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