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軍士兵軍營盜竊 偷同袍現金判拘役50日

2020090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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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士林地方法院(圖),以陸海空軍刑法起訴丁男。
台灣海軍海鋒大隊一名丁姓士兵,早前在軍營中偷取2名同袍2000元(新台幣,下同,約535港元)現金及衣物。台北市士林地方法院近日審理案件,法官認為丁男犯案時仍為現役軍人,故依陸海空軍刑法中在營區竊盜罪起訴,判其拘役50日。但考慮到丁與同袍已達成和解,因此宣告他緩刑2年。
台媒周日(6日)報道指,丁男在今年2月14日下午5時,在軍營寢室內竊取同袍放置內務櫃的長褲、長袖衣服、背心。1周後,又竊取另一名同袍放置在桌上錢包內的現金1000元(約267港元),以及內務櫃內的現金1000元。
法官審理案件時表示,丁為圖小利,下手行竊,造成他人財產損失。雖然丁男於3月已經退伍,但法官認為其犯案時仍為現役軍人,故以陸海空軍刑法處罰,考量丁男犯案後有悔意,認為其無再犯之虞,因此宣判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