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駕駛貴價電單車引爭議 警方:經正規手續購買

2020091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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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反映稱,交警駕駛的電單車,均是貴價的進口電單車。
內地近日推行節約、禁止浪費。惟吉林長春市有網民在社交平台反映稱,公安局交警支隊購買多輛單價36.7萬元人民幣(約42.5萬港元)的警用電單車,事件引起熱議。警方周二(15日)回應,指前述電單車已是2018年的的採購項目,均經過正規手續和流程購買。
網民周二發布了一張交警駕駛電單車的圖片,指出相中的電單車均是美國哈利(Harley-Davidson)電單車,價格昂貴,質疑「有必要買這麼貴的摩托車(即電單車)嗎?」另有人指出,「國家一再強調不要鋪張浪費,你花千萬買摩托」,並要求警方解釋,哈利電單車與其他城市警方使用的電單車有何不同之處。
據內媒報道,吉林省政府採購網曾於2018年8月16日發布一則《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進口警用摩托車採購項目成交公告》,顯示長春市交警支隊採購一批進口警用電單車。對此,長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名工作人員表示,採購標準是根據採購人需求,由他們提出採購的及滿足使用要求,「機構採購一定是符合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制度」。
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宣傳處一名負責人,周二就上述問題回應內媒查詢,指前述被熱議的採購項目成交公告,已經是前年的事,這批哈利警用電單車均是經過正規手續和流程購買,「這兩年也一直在用」。至於該批電單車是否有特殊用處,他卻表示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