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加強對民企統戰 港澳商人列工作對象

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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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發表加強對民營企業統戰工作的意見。
中共中央辦公廳近日印發名為《關於加強新時代民營經濟統戰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內容要求民營企業在政治立場保持與中央一致,至於統戰對象包括在內地投資的港澳工商界人士。據指,這是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第一份關於民營企業統戰工作的文件,也是內地首次把加強民營經濟統戰工作,納入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內容。
內地官媒周二(15日)晚上發布有關意見,內容指加強民營經濟統戰工作是實現黨對民營經濟領導的重要方式,民營經濟人士是黨長期執政必需團結和依靠的重要力量,推動新時代民營經濟統戰工作創新發展,有利於不斷增強黨對民營經濟的領導力。
意見要求各級黨委統戰部門要落實民營經濟領域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教育指導民營經濟人士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應與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引導民營經濟人士增強自律意識,築牢思想道德防線,打造一支關鍵時刻靠得住、用得上的民營經濟人士骨幹隊伍。
意見又明確統戰的工作範圍,對象主要包括民營企業主要出資人、實際控制人,民營企業中持有股份的主要經營者,民營投資機搆自然人大股東,以民營企業和民營經濟人士為主體的工商領域社會團體主要負責人,相關社會服務機構主要負責人,民營中介機構主要合夥人,在內地投資的港澳工商界人士,有代表性的個體工商戶。
中共領導人近日作出指示稱,民營經濟統戰工作在服務黨和國家中心工作中發揮重要作用,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全國民營經濟統戰工作會議周三(16日)在北京召開,會上指出要引導民營經濟人士完整準確理解「兩個毫不動搖」,堅定制度自信,引導他們樹立愛國情懷,以產業報國、實業強國為己任,參與扶貧,回報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