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重大涉黑案宣判 首被告終身監禁

20200917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首被告黎健坤(中)。
廣西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三(16日)對一宗重大涉黑案作出一審宣判。案中首被告黎健坤因涉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開設賭場、非法拘禁、非法採礦、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強迫交易、敲詐勒索、故意傷害等罪,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經審理查明,黎健坤自2006年起糾集親屬、朋友、刑滿釋放和社會閒散人等,形成有明確組織和固定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通過開設賭場、敲詐勒索、盜採河沙等違法活動斂財,用以維繫、支持組織發展壯大及實施違法犯罪活動。
2009年起,黎健坤的涉黑組織以梧州市茂林投資有限公司、藤縣海宇建築材料有限公司等21家企業作掩飾,通過有組織地進行各項違法犯罪活動,並借助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包庇、縱容,壟斷和非法控制梧州市區桂江、潯江、西江水域採沙行業,極大破壞了梧州市經濟秩序、社會秩序。
及至2018年10月,黎健坤等人通過盜採河沙,及向其他盜採船隻收取保護費和資源費等方式,大肆聚斂財產多達數十億元人民幣,同時涉犯23宗違法犯罪活動,並造成1人死亡、5人受傷。
法院認為,該涉黑組織自成立以來為非作惡、非法斂財、欺壓殘害群眾,影響極其惡劣,而首被告黎健坤作為該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應當按照該組織所犯全部罪行承擔法律責任,因此對其作出上述判決。至於同案其餘53名被告,法院則根據各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其認罪、悔罪態度等因素,依法分別判處21個月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或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