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米商混2597噸毒米入國家糧庫 判囚1年至5年

202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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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遼寧昌圖糧食儲備庫,非涉案糧庫。
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披露一宗重金屬「鎘」超標稻米,流入廣東省國家糧庫案件。案情指,4名被告明知有約2597噸稻米鎘超標,仍多次購進並運送至廣東陽江市東城國家糧食儲備中轉庫。經法院審理後,4人犯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年至5年不等,並處以罰金。
判決書顯示,「90後」米商譚某品在2017年時,以江西鷹潭市糧油購銷有限公司的名義,從廣東華南糧食交易中心中標,供應1萬噸稻穀到涉事糧庫後,在明知湖南省稻穀存在鎘超標的情況下,仍多次購進湖南攸縣稻穀,並將其運送至該糧庫,並在被告譚某朝協助下成功入庫。
在2018年,譚某品再以另一公司名義中標,再供應1萬噸稻穀到涉事糧庫。履行合約期間,譚某品又多次向被告楊某飛、付某敏購買攸縣稻穀。惟同年11月6日,陽江市食藥監對楊、付運送稻穀的車輛進行抽檢,並委託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檢測,結果顯示,兩車運載的稻穀鎘均超標。
及後,警方聯同市食藥監對涉事糧庫現存所有稻穀進行檢測,發現共約2597噸稻穀鎘超標,涉及金額達716萬(人民幣,下同,約828萬港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楊某飛、付某敏明知攸縣的稻穀鎘超標,仍將其作糧食用途銷售給譚某品;而譚某品、譚某朝無視國家法律,銷售鎘超標的不合格稻穀,4人均構成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其中譚某品被判囚5年,罰款70萬元(約81萬港元);譚某朝判囚3年,並罰款3萬元(約3.5萬港元);楊、付則均被判囚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