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分手後驚變色情網站女主角 前男友判囚5個月

2020102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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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近日在台北地方法院宣判。
台灣一名女子早前與加拿大籍男友分手後,對方竟把2人的性愛片段上載到知名色情網站上;女子得悉後,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前男友。案件近日在台北地方法院宣判,由於雙方未達成和解,該加籍男子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受害女子去年與加籍男子認識並交往,同年2月遊覽高雄時,曾在旅館內發生性關係,當時男子更拍下整個過程。惟兩人分手後,男子竟把片段上載到色情網站。受害女子經友人告知自己成為色情網站的「女主角」後大怒,憤而提告。
法官認為,被告在分手後,竟發布2人交往期間所拍攝的性生活片段,供不特定的網民點閱,把女性裸體物化供他人品頭論足,侵害女方的人格及隱私權與名譽;有關片段在網上傳播且無法盡數刪除,造成女方無法磨滅的心理創傷,雖然被告坦承犯行,但無法與女方達成和解,且行為嚴重影響女方的名譽,遂作出上述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