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毒品通緝犯馬來西亞逃過死刑 出獄後遭遣返回台歸案

2020102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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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富台(左圖右)及陳志文(右圖左)被遣返回台歸案。
台灣的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周三(21日)通報,台灣毒品通緝犯陳志文、王富台早年因涉嫌在馬來西亞吉隆坡市走私毒品,被馬來西亞法院一審判處死刑;惟經認罪協商後,2人二審時被改判有期徒刑5年,至近日刑滿出獄。經台刑警局與馬來西亞警方協調後,順利在上月24日及本月8日,分別將陳、王2人遣返回台歸案。
警方指出,陳志文、王富台因在台涉及毒品案,遭新北和桃園地檢署通緝,因此在2人近日在馬來西亞出獄後,台方立即聯繫馬來西亞當局,協調由移民局先行收容,再遣返回台。另馬來西亞警方近期加強盤查外籍人士,吉隆坡市發現一名護照逾期的洪姓台籍男子,經查為台灣電騙案通緝犯,並順利於上月18日遣返歸案。
此外,台灣一名潛逃越南14年的施姓殺人案通緝犯,近日因中風流落街頭,在越南警方協助下,於上月25日被遣返歸案。另一名張姓毒品案通緝犯去年10月潛逃越南後,今年8月被越南警方查獲,並於本月14日被押解回台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