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犯服刑期間透過網戀騙財 唐山監獄涉失職

202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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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榮兵在唐山監獄服刑期間,竟利用手機進行詐騙。
河北唐山市44歲單親媽媽周慧玲(化名),早年通過微信結識了自稱是官員的「王小坤」後墮入愛河,短短3年被對方騙走約38萬元(人民幣,下同,約45.4萬港元)積蓄,後來才揭發「王小坤」實是服刑中的囚犯羅榮兵。雖然羅榮兵已再次獲刑,惟周多年來向獄方追責,卻一直石沉大海,近日遂決定向內媒披露事件。事件曝光後,引起輿論對監獄管理的質疑,河北監獄管理局上周六(21日)已派出調查組,進駐涉事的唐山監獄。
據報道,周慧玲2014年通過微信結識了「王小坤」,對方聲稱自己是唐山市海港經濟開發區城建局副局長。縱然素未謀面,兩人卻建立起戀愛關係,此後3年間,「王小坤」不斷以疏通官場關係、請客吃飯、醫病等理由向周索錢。直至2016年下半年,周開始對「王小坤」身份起疑,並委託在公安局工作的朋友調查,才揭發對方是騙子,惟她未有張揚。
後來,「王小坤」自稱因職務犯罪入獄,並承認本名叫羅榮兵,希望周助他到樂亭縣尋親,周才了解到羅早於2007年因盜竊罪入獄。羅於2017年刑滿獲釋後,拒絕與周見面,雖承諾還錢,但一直未有行動。周於是借用姪女的微信,以戀愛為目的,成功把羅騙出來見面。在2017年5月5日,羅與周見面後簽下認罪書,對3年內通過網絡對女方實施詐騙的全過程供認不諱。
認罪書中提到,羅榮兵在獄中詐騙周女,只是希望出獄後能有點錢做生意,所使用的銀行帳戶是前囚友孫某,及另一名囚友哥哥宋某豐名下。惟羅出獄後,無法聯繫上孫、宋兩人,有感對不起女方,才自願認罪。經警方調查後,羅榮兵同年12月5日因犯詐騙罪,被唐山市路北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8年半。
然而,案件開庭之時,周身為受害人竟未收到法院通知,判決書中也未提到羅犯案用的手機來源。周認為羅在服刑期間,竟可長時間使用手機,獄方有失職之嫌,多年來不斷向唐山監獄、河北省監獄管理局、政法委等有關部門控訴,惟唐山監獄的回覆只是「實施詐騙的手機是由外協人員進入時帶入,獄警對此並不知曉」,並向周賠償7萬元(約8.4萬港元),試圖了事。
對此,河北監獄管理局上周六通報,該局關注到有關唐山監獄囚犯羅榮兵獄內詐騙的報道,已立即成立聯合調查組,同日進駐唐山監獄展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