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犯醉駕撞死交通警 二審維持判死刑

202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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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玉林(圓圈示)被判死刑。
黑龍江哈爾濱市男子趙玉林早前醉駕撞死交通警,案件周五(27日)在省高院公開二審。法院駁回趙玉林上訴,維持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警方,被害人家屬均到場旁聽。
法院審理查明,趙玉林於2019年2月14日晚上9時許,醉酒駕駛私家車期間,遇上警方路障截查。被告先加速繞開第一路障,在明知有警員執勤下,仍加速衝過第二路障,把警員單立冬撞飛、另兩名受查乘客受傷。單立冬因胸肋骨及股骨骨折,肝、脾破裂失血休克等,搶救無效不治。趙玉林在逃跑過程中棄車,隨後被當場抓獲。
法院認為,被告曾多次違例駕駛,當日為逃避處罰,不顧在場人員安危,造成公務人員死亡,又唆使同車人逃跑,犯罪情節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應當依法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