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私下為員工打流感疫苗 台美妝女經理遭函送法辦

2020112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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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局強調,注射疫苗需由專業醫護人員負責。
台中市衞生局日前接獲檢舉,指稱一家德國美妝代理商的蔡姓女經理不具醫事人員身份,卻以每劑收費900元(新台幣,下同,約245港元),在辦公室內擅自幫員工打流感疫苗。衞生局到該公司調查時未發現針劑,局方現時依醫師法將該案函送偵辦,最重可處5年徒刑。
衞生局醫事管理科科長楊惠如表示,台中市衞生局在10月底接獲檢舉,11月初派員調查,查出蔡經理不具醫事執照,但現場沒有針具、疫苗、也沒有發現蔡經理幫人打疫苗,但員工表示曾聽說此事。稽查人員拿檢舉照片詢問蔡女,後者否認,稱是拿未插針具的針筒示範打疫苗重要性,沒真的打。
楊惠如強調,施打疫苗需經由醫師專業評估,並由醫護人員注射。違反醫師法最高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得易科罰金30萬元到150萬元(約8.1萬至40.7萬港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