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坐16年冤獄身患多病 索償未獲批須申領救助金

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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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春紅長期出入醫院。
河南省商丘市男子吳春紅,早年遭冤枉故意殺人,慘坐16年冤獄。吳於今年4月無罪釋放後,申請國家賠償約1,80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2,000萬港元),惟至今尚未獲批。生活拮据下,吳近日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司法救助金50萬元(約59萬港元)。吳的女兒周二(22日)表示,父親出獄後至今一直在看病,家中目前靠她和母親支撐,生活困難。
吳男周一(21日)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司法救助申請書》,表示自己獲釋後,家中的老房子已成危房,無法居住,須租住出租房;惟自己長期患病,至今無法取得工作健康證,出獄8個月以來一直失業,全家更欠債將近30萬(約35萬港元)。其女兒稱,父親在出獄後,「先是眼睛出了問題,後來是皮膚病,一直在打針,花了不少錢」。
原案發生於2004年11月15日,商丘民權縣周崗村發生一宗中毒案件,兩名孩童因老鼠藥中毒,1死1傷。警方認定吳春紅犯案,吳隨後被判死緩,並減刑為無期徒刑。案件到今年4月1日再審,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查明,被告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吳春紅最終無罪釋放。
然而,吳在獄中經常捱夜寫申訴狀,導致右眼視力急劇下降,出獄後證實患上白內障,其後又被驗出患上皮膚病,須經常出入醫院,接受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