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開槍恐嚇勒索工程主任 二審判囚8年

2021010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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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近日在台灣的高等法院二審宣判。
台灣新竹縣一名許姓男子早前通過網絡購買改裝手槍後,到新豐鄉一處工地開槍,揚言「這區都我管的」,並恐嚇工程主任索取金錢。案件近日在高等法院二審宣判,法官依殺人未遂等罪,判處許男有期徒刑8年,全案仍可上訴。
案情指,許男因覬覦鄭姓兄弟承攬的新豐鄉房屋新建工程的營建利益,2019年9月7日下午開車到工地,恐嚇工程主任鄭姓兄弟。鄭好言安撫後,許男一度離去,惟不到半小時再度返回,並索取金錢。
鄭其後聯繫業主到場,許竟手持鋁棒作勢攻擊,又取出摺刀。當摺刀被搶走,許男再拿出改裝手槍連開3槍,幸未有擊中在場人士。警方介入後,迅速拘捕許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