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立新規監管長租公寓 禁止預收逾3個月租金

202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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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發布監管出租公寓的新規例。(Getty Images 圖片)
針對內地代收租中介機構「蛋殼公寓」之前發生債務危機,導致拖欠員工、房東及租客薪金及租金等,北京市5個政府部門近日聯合發布《關於規範本市住房租賃企業經營活動的通知》(下稱《通知》),訂立有關收取租金的新規,以防公司破產後衍生類似糾紛。
《通知》由北京市住建委、市場監管局、金融局、網信辦、北京銀保監局發布,就監管公寓企業經營活動增設更多限制,包括防止形成「資金池」。出租方此後不得向租客預收多過3個月的租金,並且禁止「長收短付」的經營模式。若租客申請住房租賃貸款,放貸機構可以把貸款發放給租客,或在簽訂協議後發給房東,惟不得直接給予住房租賃企業、其關聯企業等。
由於押金或可透過企業的經營規模擴大形成「小資金池」,因此提出要建立押金託管制度,企業不得收取相當於一個月租金的押金金額,而收取押金後不得擅自動用及挪用,必須交由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建立的專用帳戶託管。
此外,《通知》針對最常見的押金糾紛清楚列明,住房租賃企業要在合約結束前的兩個工作天內,通知協會退還押金,而協會則會在一個工作天內將押金及同期存款利息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