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刀挾持3歲女孩與警對峙 獲刑6年2個月

20210223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身穿黃衣的何男被警方拘捕。
四川綿陽市一名何姓男子,去年衝進城區一屋苑內,持刀挾持一名3歲女孩並與警方對峙,他後經民警規勸將女孩釋放,未有造成人員傷亡。案件近日在涪城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何男犯綁架罪、妨害公務罪,被判處6年2個月有期徒刑,並罰款5,000元人民幣(約6,000港元)。
法院審理查明,案發於去年7月13日下午,兩名輔警在警鐘街開展交通違法盤查工作時,何男駕駛電動車佔用機動車道並強行衝關。何男受查時突然衝至道路中央,阻礙車輛行駛,警員見狀立即上前製止,並帶他至附近屋苑調查。惟盤查過程中,何再次往小區內逃竄,更從身上取出匕首向民警揮舞,掙脫控制後逃至另一屋苑躲藏。
何男事後逃至屋苑的保安室,並挾持了正在保安室內玩耍的女孩作為人質,並要求與民警談判。在現場勸說過程中,民警趁機將何拖出保安室,成功解救出被害人。法院審理認為,何男挾持兒童作為人質,其行為已構成綁架罪,屬情節較輕。惟以暴力襲擊警察,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後經調查,何男曾因犯盜竊罪、犯搶劫罪、犯搶奪罪被判刑,最近在2018年7月才刑滿釋放。
經鑑定,何男在案發時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作案時神志清楚,目的明確,實質性辨認能力完整,案發後存在明顯的自我保護行為,其作案並非受精神病性症狀影響,遂對其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