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交群組發色情相斂財 4人獲刑主犯囚4年4個月

2021030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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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龍岩景貌。
福建龍岩新羅林姓男子等4人涉嫌販賣、傳播淫穢物品,在1,329個QQ群內發送相關內容,非法牟利逾11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3萬港元)。掃黃打非辦公室周五(5日)發布消息稱,新羅區人民法院近日以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對4人判囚1年3個月至4年4個月。
法院審理查明,男子劉X城於2019年僱用林男等人,通過手機、電腦等在多個社交平台上發布收款二維碼,要求買家支付款項後,才能收到淫穢照片。劉男等人向廣東廣州某公司出售相關影片和照片,牟取利益。
法院認為,4人的上述行為已構成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除被判刑外,另被罰款1萬至5萬元(約1.2萬至6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