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網上亂給民宿負評 判拘役兼賠償損失

20210327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負責審理案件的高雄地方法院。
台灣一名經營民宿的黃姓男子與經營汽車維修的廖姓女子,因發生金錢糾紛,後者憤而與親友到前者民宿的社交平台和網上地圖評論區,大量留言給負評,黃男為此訴諸法院。高雄地方法院其後裁定廖女與2名親友損害黃男聲譽,各判拘役20至40日,並賠償黃男30萬元(新台幣,下同,約8.3萬港元)。
判決指出,廖女投訴黃男於2019年在其店內維修汽車後沒有付錢,而黃男則表示已付錢,但車子一直修不好,雙方為此發生爭執,黃男於是在廖女的汽車維修店社交平台等留下負評。廖女其後不滿,與2名親友在黃男民宿的網上地圖評論區給負評,並留言「不舒服!連一顆星也不想給」。
黃男表示,因為廖女等人亂留評價,民宿的業績比前一年下跌20萬至30萬元(約5.5萬至8.3萬港元)。廖女出庭時坦承沒有實際住過民宿,但聽曾住過的友人表示遭不友善對待,因此才給負面評語。
法官認為,廖女等人的不實評價,足以影響一般大眾對黃男所經營民宿的消費意願,因此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廖女拘役40日,其兩名親友則各判拘役20日。民事方面,三人亦需向黃男賠償前述金額,案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