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第2天性侵未成年女學生 台老師判緩刑3年

2021040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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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地院審結案件。
台灣基隆一名30歲巫姓男子在高等職業學校任教時,與未滿16歲女學生交往,酒後在旅館與少女發生2次性行為。基隆地院近日審結案件,依妨害性自主罪判有期徒刑6個月,審酌巫男已與少女及其父母以55萬元新台幣(約15萬港元)和解,宣告緩刑3年。
判決指出,巫男2018年4月至2019年間在基隆某高職校擔任教師,2018年9月7日至11日與高一女學生短暫交往,交往第二天就帶少女至桃園遊玩。少女控訴,巫男第一天晚上先用手摸她的胸部與下體,當下有以推、咬方式拒絕,並明確說出「不要」,但巫男喝了酒,雖沒有暴力行為,但也沒有停手,她只好放棄掙扎。
未料,女事主指,隔天傍晚巫男又再度飲酒,對少女上下其手。巫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當時有帶少女到桃園吃晚餐,但未過夜及未發生關係,但承認確實有在車上親吻少女、撫摸其胸部等。
檢警調查時,發現案發當日,巫男開車路徑與少女指證相符,加上通訊軟件對話紀錄等事證,認定2人確實有發生關係,至於巫男是否有違反少女意願,檢方認為,沒有相關證據,難僅憑少女單一說詞,最終以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嫌起訴巫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