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欺凌錯手殺同學囚6年獲釋 青年:人生已回不去

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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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福泉市21歲男子陳泗瀚,7年前因不忿被同學李小東等人霸凌,遭李等人圍毆期間,錯手用刀刺死李小東,最終被法院判囚8年,至去年8月獲假釋。周四(8日)假釋期結束後,陳泗瀚終於刑滿,惟他一點也不高興,坦言︰「我的人生軌迹已回不去。」
案發於2014年4月30日,當時就讀中三、成績優異的陳泗瀚回校排隊準備買早餐時,一名男生故意用腳踩他,還叫囂「我喜歡踩,所以就踩」。陳出手把對方推開,結果遭李小東、金威率眾圍毆,更恐嚇陳「放學別走」。陳從同學口中得知,李等人喜歡隨機選人毆打立威,陳只是被選中的一個。到午休時,李再向陳挑釁,要求一人拿一把刀對殺。
陳泗瀚回家吃午餐時,向表哥、表姊告知事件原委,表哥便叫他下午放學時不要獨自離開,等他前來接送。未料,學校當天提前放學,陳走到校門時,被李小東及金威強行帶走。陳致電表哥求助,但未待表哥趕到,便有一名男生把折刀塞進陳的口袋中,然後李小東等人便開始圍毆陳。
陳泗瀚憶述,李小東突然拿出折刀刺向他,他舉起雙手格擋後,便轉身逃跑,惟他不知道其手上的折刀已刺中李的胸口。李追上幾步後不支倒地,送院後證實死亡。陳的後背亦被刺傷,事後被送院治療,一度被下達病危通知書。
案件一審時,法院認定陳泗瀚被毆打的過程中,主動拿刀刺向李的胸部,且陳明知與李打架會發生傷害後果,仍主動邀約並備刀,在主觀上有追求傷害對方的動機和故意,最終判處陳有期徒刑8年,並賠償15.2萬人民幣(約18.3萬港元)。雖然陳的父母為兒子上訴,惟二審仍維持原判。幸陳在獄中獲減刑,去年提前獲得假釋。
陳的辯護律師林麗鴻認為,此案不但是典型的正當防衞案,更呈現了校園暴力最悲慘的一種結局,強調︰「我不惜一切代價,就是因為他代表太多人了。」惟陳泗瀚坦言,就算改判,我的人生軌迹也回不去了,「更多是自責、後悔。如果那天稍微冷靜一點,可能很多事情就不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