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少女困密室落藥拍不雅照 有前科台男獲刑11年半

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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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男(灰衣者)被判刑。(中時電子報圖片)
台灣曾犯性侵案判囚10年的羅育祥,在收監前「玩失蹤」,去年8月躲藏竹東透天厝密室中,以提供工作機會等藉口,誘騙高雄14歲未成年少女到當地,囚禁長達66小時,又落藥控制她拍下不雅照片。高雄地方法院周二(1日)依兒少性剝削條例等罪嫌,將羅男判囚11年6個月。
判決指,31歲羅男曾犯兩宗妨害性自主案被判囚10年,去年5月獲准保釋,期間為逃避收監,讓妻子到警局報案,謊稱羅男失蹤,並將他列為失蹤人口。羅男的19歲妻子事後因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和使人隱蔽罪,合併執行囚8個月。
羅男則在Facebook發布「招聘廣告」,以「電競陪玩員」誘騙高雄14歲少女打工,為了取信於少女,每次工作後少女都可獲得200至1,000元新台幣(約57至286港元)的報酬。羅男去年8月又提出有機會幫少女轉成正職員工,以獲取更高報酬時,要求她到新竹竹東鎮、羅男住處。
高雄地院審理時,羅育祥辯稱,當時少女和他碰面時,他曾有過想和少女發生性行為,但只有意淫,沒有真的下手,他後來看到少女沒有聽他指示,帶手機跟他見面,擔心自己犯行敗露,才會下藥「處罰」少女。法院認為羅男對少女有特殊的愛好,專門引誘涉世未深的少女,遂加重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