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外國制裁法》反擊涉台港欺凌行徑 外商恐不利投資

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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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反外國制裁法》。(中新社圖片)
13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周四(10日)在北京舉行,表決通過《反外國制裁法》。內地官媒周五(11日)引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指,某些西方國家和組織以涉疆涉藏涉港涉台涉海涉疫等議題為藉口,對中國採取所謂「制裁」等欺凌行徑,強調中方有必要反制。中國歐盟商會對該法感到擔憂,認為將不利吸引外資。有學者預料,中國與西方的矛盾將加深。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表示,針對某些西方國家和組織以涉疆涉藏涉港涉台涉海涉疫等議題為藉口,粗暴干涉中國內政,對有關國家機關、組織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制裁及其他違背國際法的限制措施;中國政府採取了有力反制措施,對一些行為惡劣、無信無德的個人和組織相應進行反制。負責人指出,該法主要目的是為了反擊外國對中國的單邊制裁,為中國採取相應反制措施提供法治支撐和保障,同時為中國在一定情況下主動採取反制措施,應對打擊外國反華勢力、敵對勢力的活動,提供法治依據。
對於還有哪些法律規定反制性質的措施,負責人列舉出《出口管制法》、《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和《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辦法》等例子;又指《反外國制裁法》專門作出一個銜接性及兼容性規定,對危害中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行為,除該法規定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可規定採取其他必要的反制措施。負責人強調,該法不會為中國對外開放帶來不利影響。
不過,中國歐盟商會會長兼德國巴斯夫集團中國區總裁伍德克(Joerg Wuttke)評論該法時認為,中國似乎很着急;並指這種行動不利於吸引外國投資,那些日益感到在政治博弈中將成犧牲品的公司,亦難以恢復信心。有香港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指,冀在華經商的外國公司可能發現,中國監管當局將更嚴格地審查他們的商業行為。有學者則指,中國此舉是要準備好應對國際社會升級的壓力,但不斷增加中國與國際社會的孤立和對抗關係;亦有人認為,中國採取以牙還牙方式應對外國制裁,往往令自身利益受損。
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周三在例行記者會上指,法案在草擬階段經兩次審議,期間亦尋求多個部門及專家的意見,目前的法案反映人民的共同意願,更符合國際法與國際關係的準則。他又表示看不到法案對外國投資的影響有必然關係,反指法案為各國企業在華發展,提供可預見及穩定的法制與營商環境,重申中方歡迎及支持外國企業來華經營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