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受賄4715萬人民幣 自治區政府前副主席任華受審

2021072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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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在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圖為任華出庭受審。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前副主席任華涉嫌受賄逾4,715萬元人民幣(約5,750萬港元)一案,周四(29日)在江蘇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檢方指控任華涉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企業或個人提供幫助,並收受他人財物。任華當庭表示認罪認罰;法院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檢方認為,任華在2007年至2020年,利用擔任烏魯木齊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新疆文化廳黨組書記、副廳長、教育廳黨組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公司經營、銀行貸款、工作調動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責。
資料顯示,現年57歲的任華是山東煙台人,自1986年7月參加工作,曾擔任新疆黨委辦公廳信息處副處長、黨委辦公廳信息處處長、烏魯木齊市委常委、市宣傳部部長、新疆政府副主席、黨委宣傳部副部長等職務。至去年6月,任華因涉嚴重違紀違法受查。